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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4年第二批残膜加工销售颗粒补贴的公示

索引号 640423014/2024-0025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广大农民真正受益,从根本上杜绝骗取套取残膜回收项目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按照自治区《2024年全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中共隆德县委农村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4年旱作节水农业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党农办发〔2024〕3号)要求,现将隆德县2024年第二批拟享受残膜加工销售颗粒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第二批共加工销售颗粒605.57吨,每吨补贴800元,拟享受残膜加工销售颗粒补贴484456元。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2月6日至15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县农业农村局或县农业机械化化推广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签署真实姓名。

投诉电话: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0954-6011385

隆德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0954-6011373



隆德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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