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423014/2025-0034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12-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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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依据《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5年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党办发〔2025〕11号)《隆德县2025年农产品认证登记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方案》(2025—2027年)和《隆德县2025年农产品认证登记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组织全县9家生产经营主体申报认证,逐级推荐,专家现场考核,15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获证11枚,其中新认证4枚、再认证7枚。
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按照“以获证证书补贴”方式,拟对获得绿色食品续认证的隆德县民安农产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良好农业规范新认证的宁夏玉禾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主体及续认证的隆德县和平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等4家主体给予以奖代补3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产业园资金;对获得中国良好农业规范新认证的宁夏西北药材科技有限公司和续认证的隆德县葆易圣药业有限公司给予以奖代补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此次共计兑付农产品认证登记以奖代补项目资金39万元。
现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12月11日—1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向隆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反映。逾期将不予办理。
举报电话:0954-6011773
举报邮箱:ldxzhzglzh@163.com
举报地址:隆德县人民路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后院
附件:隆德县2025年农产品认证登记以奖代补项目第二批奖补资金公示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