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4/2023-00064 | 文号 | 隆农发〔2023〕60号 | 生成日期 | 2023-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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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隆农发〔2023〕60号
关于印发《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宣传推介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宣传推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5日
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宣传推介
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产品展示展销及宣传推介活动,促进市场流通和产销对接,提升六盘山(隆德)农特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3年农业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等5个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隆党办发〔2023〕27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区农业农村局长会议、固原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县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战略,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着力打造六盘山(隆德)农特产品品牌,不断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带动地方优质农产品走出去,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二、目标任务
组织县内农业企业(含闽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参加区内外各类农产品宣传推介、展示展销、节会赛会活动200家次以上。通过积极推介展销,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培育市场销售主体,多渠道、全方位拓宽营销渠道,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扩大市场销售量,带动农民增收。
三、建设内容
围绕六盘山(隆德)牛肉、冷凉蔬菜、中药材、马铃薯、杂粮面、香醋、胡麻油、蜂蜜、粉丝、沙棘饮料、休闲食品等农特产品,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展销力度。一是组织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区、市农业农村、商务、供销、乡村振兴等部门组织的农交会、农洽会、中阿博览会、宁夏品质中国行、全国知名蔬菜销售商走进宁夏等各类展销推介活动。二是组织各类经营主体,参加在县内举办的文旅推介会、休闲农业推介会、中医药养生大赛、钓鱼大赛、登山节、中国农民年丰收节、农产品直播带货等节会、赛会活动。三是制作农特产品宣传片、短视频和宣传彩页,做好各类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布展及宣传。通过一系列宣传、推介和展销,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度,扩大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更多隆德农特产品走出隆德、走向全国。
四、补贴标准
依据《隆德县2023年农业产业振兴工作方案》要求,补贴标准为:对参加县级、市级、区级、区外及国家级农特产品推介展销、节会赛事等活动的经营主体,每家每次分别给予以奖代补0.1万元、0.2万元、0.5万元、1万元。
五、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整合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对参加活动经营主体补贴及推介展销活动中制作宣传片、短视频、彩页、布展等费用。由于宣传推介项目实施中的不确定因素,项目资金以实际组织参加推介展销活动次数和活动中宣传、布展发生的费用为准。
六、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积极组织各类主体参加宣传推介展销活动,进一步扩大我县农特产品的销售量,预计全年通过宣传推介可实现销售农产品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增加经营主体经济效益。同时,营销主体通过就业务工、土地流转、产销对接、订单销售、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形式,预计可带动受益群众100人以上,促进了农民增收。
(二)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宣传我县农特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企业扩大规模、做优品质、做强品牌的信心和决心,增加务工就业岗位,为全县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促使企业不断加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提升产品品质,对于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成立隆德县农产品宣传推介项目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张广斌 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 张虎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孙国强 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主任
李映剑农业农村局产业办主任
王愿军 农业农村局财务室主任
张毓麟农业农村局产业办副主任
张维新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副主任
段敦亮 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会计
郑慧慧 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秘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绩效考评、项目总结、资金兑付等工作。局产业办和财务室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
(二)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厅局转发<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改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财农发〔2022〕313号)、《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隆农发〔2023〕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的公开公示和资金使用管理。建立项目资金管理专账,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兑付项目资金,杜绝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项目资金高效、规范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三)加强监督检查。农业农村局成立由产业办、财务室人员组成的项目督查小组,做好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实施各环节规范有序。健全项目档案资料,配合并接受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做好项目绩效考评和总结验收工作,及时总结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附件:1.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宣传推介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宣传推介项目绩效考评方案
3.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宣传推介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附件1: 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宣传推介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
项目名称 | 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宣传 推介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 | 孙国强 13995046133 | |||
主管部门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计划资金总额: | 12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绩效 目标 | 围绕六盘山(隆德)牛肉、冷凉蔬菜、中药材、马铃薯、杂粮面、香醋、胡麻油、蜂蜜、粉丝、沙棘饮料等农特产品,组织参加各类宣传推介、展示展销、节会赛会活动200家次以上,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培育市场销售主体,拓宽营销渠道,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扩大市场销售量,带动农民增收。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带队参加区内外展示展销及产销对接活动 | 大于3场次 | |||
组织营销主体参加区外各类宣传推介展销活动 | 大于4场次 | |||||
组织营销主体参加区内各类宣传推介展销活动 | 大于5场次 | |||||
组织营销主体参加县内各类宣传推介展销活动 | 大于5场次 | |||||
质量指标 | 农产品质量认证及产品包装 | 改进 | ||||
六盘山(隆德)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 提升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12月底 | ||||
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投入 | 按补贴标准支付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营销主体产品销量及效益 | 增加 | |||
社会效益指标 | 营销主体带动农民就业及务工 | 大于100人 | ||||
生态效益指标 | 促进绿色、有机认证及农业绿色发展 | 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群众对六盘山(隆德)农产品的认可度 | 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及消费者对六盘山(隆德)农产品的满意度 | 提升 |
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宣传推介项目
绩效考评方案
为促进产销对接,扩大产品销售,提升隆德农特产品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规范项目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评对象与指标
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和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评价。设立2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
二、绩效评价考核步骤
(一)实施单位自评。项目实施单位依据项目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和重点内容,对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逐项自评打分,收集整理相关证明材料,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绩效自评报告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
(二)检查复评。县农业农村局采取资料查阅、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复评和县级验收。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和自评情况得出评价结果,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时间安排
(一)自评阶段(2023年11月10日前),项目实施单位完成绩效自评,上报自评报告及总结报告,申请验收。
(二)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复核和县级验收,形成项目总体绩效自评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产业办、财务室人员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小组,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协同推进绩效管理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格绩效考核。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绩效管理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配合开展绩效管理考核,切实保证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和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3:
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宣传推介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项目管理(25分) | 组织管理 | 成立机构 | 8 | 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得4分,未成立不得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考评方案并按时上报得4分,否则不得分。 |
实施管理 | 检查督导 | 3 | 经常性对项目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反馈问题,盯抓整改,得3分,否则不得分。 | |
自评总结 | 5 | 及时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和总结,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档案管理 | 3 | 按照项目要求,规范建立档案资料,得3分,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 ||
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 | 3 | 制定或已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得3分,否则不得分。 | |
资金使用 | 3 | 资金使用符合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并按照进度支付,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
项目绩效(75分) | 重点任务 | 带队企业参加展示展销及产销对接 | 5 | 按要求组织企业主体外出参加农业农村厅等单位组织的大型展销推介和产销对接活动3场次以上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农产品销售 | 5 | 企业主体对外销售农产品金额达300万元以上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
参加区外各类宣传推介展销活动 | 10 | 组织营销主体参加国内大中城市举办的农特产品宣传推介活动4场次及以上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
参加区内各类宣传推介展销活动 | 10 | 组织经营企业主体参加区内各类农产品宣传推介、展示展销活动5场次及以上的,得10分;否则,按照实际参展次数,酌情赋分。 | ||
参加县内各类宣传推介展销活动 | 10 | 在县内组织大型农产品宣传推介促销费活动或借助其他活动开展农产品展销推介5场次及以上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
项目时效 | 项目完成时间 | 5 | 12月底完成项目任务,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
项目成本 | 项目资金投入 | 5 | 项目成本控制在87万元以内,结余资金不超过5%,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5 | 企业产品销量比上年增加,效益提升,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
社会效益 | 10 | 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带动农民100人以上的,得10分,否则按照实际带动数酌情赋分。 | ||
群众认可度 | 5 | 群众对隆德农特产品的认可度明显提升,得5分;否则酌情赋分。 | ||
项目满意度 | 消费者满意度 | 5 | 电话抽查县内外消费者,对隆德农产品满意度达80%以上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隆 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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