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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外销窗口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3014/2023-00069 文号 隆农发〔2023〕59号 生成日期 2023-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外销窗口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3415

  

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外销窗口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我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特色农产品市场流通和产销对接,提升六盘山(隆德)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宽市场营销渠道,扩大市场占有率,根据《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3年农业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等5个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隆党办发〔2023〕27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区农业农村局长会议、固原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县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强化农产品品牌宣传和产销对接为重点,创建六盘山(隆德)名优特色农产品外销窗口,着力拓宽营销渠道,拓展销售市场,提升产品竞争力,解决产品销售难问题,有效增加经营主体收入,带动农民增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力争在国内大中城市和区内城市创建六盘山(隆德)名优特色农产品外销窗口,通过创建外销窗口,促使隆德农特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份额不断提升,产品销售额显著增长,带动农民增收成效明显。

三、建设内容

统筹开发区内区外两个市场、线上线下两个渠道,支持县内经营主体采取自建、合作经营等方式,在福州、厦门、北京、银川、兰州等大中城市和区内城市,建立六盘山(宁夏隆德)名优特色农产品销售窗口(包括营销中心、专卖店、直销店、体验店、商超专柜等)。围绕六盘山(隆德)牛肉、冷凉蔬菜、中药材、马铃薯、杂粮面、香醋、胡麻油、蜂蜜、粉丝、沙棘饮料、休闲食品等农特产品,加大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培育销售队伍,拓宽销售渠道,开展产销对接和产品销售,带动隆德优质农特产品走出去。

四、补贴标准

依据《隆德县2023年农业产业振兴工作方案》要求,外销窗口建设补贴标准为:经营主体在国内大中城市建立隆德特色农产品外销窗口,年销售我县农特产品金额200-300万元、300-5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以奖代补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在区内城市建立隆德特色农产品外销窗口,年销售我县特色农产品金额50-10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分别以奖代补5万元、10万元

五、申报及验收程序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建设外销窗口的主体须具备法人资质,在本县注册企业、合作社或销售中介公司,须在拟建外销窗口的城市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开设用于外销窗口资金收支的专用账户。

2.建设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一定的市场销售经验和销售渠道,有专职营销人员。

3.自建外销窗口,建设主体须提供在外销窗口所在城市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营业房屋产权或租期2年以上店面、商超专柜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合作建设的外销窗口,建设主体须提供合作建设协议、合作方法人资质、外销窗口营业执照资质、营业房屋产权或租期2年以上店面、商超专柜租赁合同等证明资料。

4.外销窗口须悬挂“六盘山(宁夏隆德)名优特色农产品****(地名)直营店、专营店或体验店、专柜”等标牌或类似、近似名称标牌。

5.外销窗口须设立在城市相对繁华的街区,展销区面积不小于65平方米;商超销售专柜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外销窗口须进行必要的店面装修和形象标志设计,配备必要的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并有专职营销人员。

6.外销窗口销售产品必须为隆德本地生产的农特产品,以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准和达标农产品为主。主要包括:六盘山(隆德)牛肉、冷凉蔬菜、中药材、马铃薯、杂粮面、香醋、胡麻油、蜂蜜、沙棘饮品、休闲副食品等。

(二)验收要求

外销窗口建设项目完成后,建设主体及时进行自验和总结,自验合格后申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进行初验和县级验收。验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1.建设主体资质(自建的提供在本地和所在城市注册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外销窗口银行专户等,合作建设的还需提供合作建设协议);

2.外销窗口建设项目三方管理协议;

3.外销窗口营业房产权证、店面或专柜租赁合同等;

4.外销窗口订货合同、进货台账、销售台账、银行收入流水明细账等(外销窗口必须设立银行专户,否则不予验收),按月分类整理并汇总。

5.外销窗口外观、内饰、店面门头形象、销售等图片资料。

6.自验报告、工作总结和申请验收报告。

7.联农带农资料(入园务工、订单销售等花名册和银行流水)

外销窗口销售额核算起至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为止,2023年12月以后的销售额列入下一年核算。销售产品必须为隆德本地的农特产品,非隆德本地产品不列入销售核算金额。本企业产品销售额不得超过总销售金额的65%。

六、资金筹措

外销窗口建设项目所需补贴资金,申请县财政整合资金解决。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于验收合格并达到补贴标准的建设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给予相应数额的奖补资金。由于外销窗口建设项目的实施难度大,不确定因素多,具体补贴资金按照实际建成并验收合格的外销窗口数量确定。

七、实施进度

(一)宣传申报阶段(2023年2月-3月底)。加大外销窗口建设项目的政策宣传,并根据县内主导产业发展情况、经营主体规模大小和特色农产品销售情况,深入企业、园区调查摸底,遴选项目建设主体。

(二)方案制定阶段(2023年4月)。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实施建设阶段(2023年5月-2023年11月)。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同建设主体签订外销窗口建设合同,督促建设主体抓紧落实项目建设,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四)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12月上旬)。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开展绩效自评,完成项目验收和总结,兑付奖补资金。

八、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创建外销窗口,使企业产品销量明显增长,带动我县牛羊肉、蔬菜、中药材、马铃薯、杂粮面、香醋、胡麻油、蜂蜜、沙棘饮品等农特产品的市场占有量和销售量增长。预计全年可增加农产品销售金额600万元以上。同时,营销主体通过就业务工、土地流转、产销对接、订单销售、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形式,可带动受益群众50人以上,促进农民增收。

(二)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一是使隆德更多农特产品“走出去”,主动对接国内市场,抢抓市场商机,互通市场信息。二是借外销窗口销售平台,有效宣传我县特色农产品品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企业扩大规模、做优品质、做强品牌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增加务工就业岗位,为全县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外销窗口建设,促使企业不断加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对于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产品外销窗口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张广斌  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张  虎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孙国强  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主任

        李映剑  农业农村局产业办主任

            王愿君  农业农村局财务室主任

            张毓麟  农业农村局产业办副主任

            张维新  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副主任

段敦亮  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会计

郑慧慧  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秘书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项目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和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方案制定、合同签订、外销窗口指导建设、项目初验、绩效自评总结、项目公示、资金兑付等工作。局产业办和财务室负责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监管和验收工作。

(二)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厅局转发<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改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财农发〔2022〕313号)、《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隆农发〔2023〕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的公开公示和资金使用管理。建立项目资金管理专账,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兑付项目资金,杜绝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项目资金高效、规范使用,最大发挥效益。

(三)加强监督检查。农业农村局成立由产业办、财务室人员组成的项目督查小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实施各环节规范有序。健全项目档案资料,配合并接受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做好项目绩效考评和总结验收,及时总结项目实施好经验和好做法。

  

附件:1.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外销窗口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外销窗口建设项目绩效考评方案

  3.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外销窗口建设项目绩效指标体系

  

  

  

附件1:

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外销窗口建设项目

绩效目标申报表

专项名称

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外销窗口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孙国强  13995046133

主管部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项目 资金
(万元)

  年度计划金额:

1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围绕六盘山(隆德)牛肉、冷凉蔬菜、中药材、马铃薯、香醋、胡麻油、蜂蜜、粉丝、沙棘饮料、休闲副食品等农特产品,力争在国内大中城市和区内城市创建六盘山(隆德)名优特色农产品外销窗口,促使隆德农特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份额不断提升,产品销售额显著增长,带动农民增收成效明显。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国内大中城市和区内城市创建六盘山(隆德)名优特色农产品外销窗口

3

质量指标

外销窗口运营情况

正常运营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2月底

成本指标

外销窗口项目资金投入

不超过补贴标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农产品市场占有量和销售量

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受益群众

大于50

生态效益指标

促使产品绿色、有机认证及农业绿色发展

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客商及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认可度

持续提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客商及消费者对隆德产品的满意度

≥90%

附件2:

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外销窗口

建设项目绩效考评方案

  

为促进我县特色农产品市场流通和产销对接,拓宽特色农产品市场营销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依据《隆德县2023年农产品外销窗口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特制定本绩效目标方案。

一、绩效目标考核对象与指标

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和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评价。设立2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重点考核项目管理、绩效指标完成效果等情况。

二、绩效目标考核步骤

(一)开展自评。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绩效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本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自评打分,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完成绩效考评自评报告和项目总结,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检查验收。绩效自评报告要全面、客观、真实反映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二)检查复评。县农业农村局采取资料查阅、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情况进行检查复评和县级验收。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和自评情况得出评价结果,汇总形成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报告。

三、时间安排

(一)自评阶段(2023年12月10日前),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自评工作,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总结报告,申请验收。

(二)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12月2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复核和县级验收,形成项目总体绩效自评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绩效考核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产业办、财务室人员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小组,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协同推进绩效管理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格绩效考核。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绩效管理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配合开展绩效管理考核,切实保证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和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3:

隆德县2023年特色农产品外销窗口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赋分

项目管理

(25分)

组织领导

8

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得4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工作进度,有绩效目标指标,得4分。否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资金使用管理

6

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使用管理制度,得2分;项目实行专人负责,资金分配与任务相匹配,得2分;资金使用符合项目管理规定,资金支付票据齐全,得2分。否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项目督查

5

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得3分;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和信息,得2分。否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档案管理

6

项目方案、自评报告、工作总结和证明材料齐全,并及时报送,得3分;项目档案资料齐全规范整齐,得3分。否则,根据情况酌情赋分。


绩效指标

(75分)

数量指标

10

在国内大中城市和区内城市创建六盘山(隆德)名优特色农产品外销窗口不少于3家,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质量指标

10

农产品外销窗口按照要求,全部规范建设,正常运营,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时效指标

10

12月底完成项目任务,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成本指标

10

按照验收合格的外销窗口数字和补贴标准,给予足额补贴,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经济效益

10

企业产品销量比上年增加,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得5分;外销窗口带动销售全县农产品数量和金额明显增长,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社会效益

10

通过多种方式带动受益群众50人以上,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可持续影响

8

外销窗口建设,使隆德农特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明显提升,拓宽销售渠道,带动县域主导产业发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赋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7

帮助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销售农特产品,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得7分;否则,根据实际酌情扣分。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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