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423014/2025-0034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1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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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 |
为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平台,促进隆德县农副产品的高效流通与交易,提升“隆德有礼”区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产品销量,发挥助农增收作用,依据《隆德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方案(2025-2027年)》《隆德县特色农产品销售体系(农副产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公开遴选特色农产品销售体系(农副产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实施运营主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要求
(一)建设目标。围绕隆德牛肉、蔬菜、菌菇、中药材、马铃薯、杂粮面、香醋、胡麻油、蜂蜜、粉丝、沙棘饮品等特色农副产品营销,建设全县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平台1个,包括线上交易平台、仓储物流中心站和三级物流配送网点等内容,逐步构建优质农副产品配送销售为主体、覆盖城乡的农副产品销售体系。运营主体年度周期内销售总收入达400万元以上,其中特色农副产品销售收入不小于100万元;联带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15家以上,联带受益群众50人以上;显著提升“隆德有礼”农副产品”的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占有率。
(二)建设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核心平台系统开发建设、仓储物流中心站建设、三级物流配送销售三个方面。详见附件1。
(三)资金补助。项目计划总投资3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实施运营主体自筹资金25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线上平台(软件)开发、直播带货设备购置、乡村配送网点建设、仓储物流冷链运输车及附属设备购置等方面,不得直接用于生产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自筹资金主要用于仓储物流中心站建设、乡村配送网点建设、仓储物流冷链运输车及附属设备购置、营销团队组建、人员培训、宣传推介、制度建设、农副产品采购等方面。所有项目资金支出必须有正式税务发票。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县级终验合格、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兑付补贴资金。
二、遴选主体要求
(一)遴选主体数量。计划遴选项目实施运营主体1家,承担隆德县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平台建设与运营。
(二)申报条件。申报实施主体须为县内注册的农业企业、合作社或销售中介公司,主要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及营销业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实施主体及法人代表信用良好;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企业管理制度健全,运营规范;有专职营销团队,有一定市场销售经验和销售渠道。近两年建设“隆德有礼”农副产品直营店的运营主体可优先进行申报扶持。
(三)申报材料。申报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申报主体征求意见表,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并提交《隆德县特色农产品销售体系(农副产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表)。
三、遴选程序
在隆德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评审组,对申报主体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分,择优推荐为项目实施运营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局党组会审定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四、申报时限
自2025年12月12日开始申报,至2025年12月18日18:3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12月18日前递交隆德县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 系 人:张维新
办公室电话:0954-6011377
附件:1.《隆德县特色农产品销售体系(农副产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隆德县特色农产品销售体系(农副产品交易平台)建设项目申报表
3.申报企业主体及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