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423014/2026-0002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6-03-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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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各乡(镇)人民政府、养殖企业(户):
根据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2026年产业振兴工作方案》(隆党办发〔2026〕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畜牧业重点项目有关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肉牛产业项目申报
(一)标准化肉牛场建设
1、工作任务。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肉牛场4个以上。
2、补贴标准。每个标准化肉牛场存栏肉牛500头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钢结构标准化圈舍,配套建设相关设施、购置相关设备,圈舍补贴280元/㎡、青贮池补贴60元/m³,按照肉牛存栏量、圈舍、青贮池比例不高于1:15:7补贴,两项补贴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二)家庭牧场建设
1、工作任务。新培育50头以上家庭牧场50家以上。
2、补贴标准。农户按标准建设500㎡以上圈舍1栋、青贮池300m³以上,养殖肉牛50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15头以上。配套建设相关设施、购置相关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以奖代补10万元/个。
(三)“30”模式建设
1、工作任务。在沙塘、温堡、观庄等乡镇及地质灾害搬迁点新培育30头以上养殖户10家以上。
2、补贴标准。农户按标准建设300㎡以上圈舍1栋、修建青贮池200m³以上,养殖肉牛30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15头以上)。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以奖代补5万元/个。
(四)“10”模式建设
1、工作任务。在好水、温堡、奠安等乡镇及地质灾害搬迁点新培育10头以上养殖户10家以上。
2、补贴标准。农户按标准建设100㎡以上圈舍1栋、修建青贮池60m³以上,养殖肉牛10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5头以上),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以奖代补2万元/个。
(五)“宁夏六盘山(隆德)牛肉”品牌体验店建设
1、工作任务。建设“特色牛肉餐饮体验+品牌牛肉销售”品牌体验店3个。
2、补贴标准。每个营销店面积200㎡以上,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年销售牛肉达到50吨以上,补贴40万元/个。
(六)牛肉分割加工中心建设
1、工作任务。新建高端牛肉精深分割及牛肉副产品加工中心1个。
2、补贴标准。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分割加工牛肉能力100吨以上,补贴配套设施设备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特色产业项目申报
(一)生态黑猪繁育场建设
1、工作任务。新建存栏300头以上母猪繁育场2个,带动村集体和养殖户参与育肥猪养殖。
2、补贴标准。配套粪污处理、同等母猪产床等设施设备,每个繁育场补贴基础设施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生猪老旧圈舍改造提升
1、工作任务。维修改造老旧圈舍20家以上。
2、补贴标准。对改造圈舍面积500㎡以上、存栏200头以上、预制板覆顶三级沉淀池30m³、配套相关设施设备,补贴5万元/家。
(三)生态黑猪精深加工厂建设
1、工作任务。建设生态黑猪精深加工厂1个。
2、补贴标准。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年加工猪肉50吨以上,补贴配套设施设备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四)“隆德生态黑猪”品牌体验店建设
1、工作任务。建设“隆德生态黑猪”品牌体验店2个。
2、补贴标准。每个营销店面积80㎡以上,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年销售猪肉20吨以上,补贴25万元/个。
(五)蛋鸡场改造升级
1、工作任务。改造升级存栏10万只蛋鸡场1个。
2、补贴标准。配套建设消毒室、兽药房、饲料储藏间、备自动化喂料系统、清粪、环控等设施设备,补贴配套设施设备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120万元。
三、项目建设原则及扶持标准
所有项目均坚持因地制宜、先建后补、联农带农的原则,补贴标准除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四、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1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
4.新型经营主体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劳务、土地租赁等纠纷;
5.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社会反映良好,服务区域内群众口碑好、满意度高;
6.所有建设项目不得多渠道,重复申请项目补贴(每企每类别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套取)。
(二)个性条件
1、标准化肉牛场实施主体需具有隆德县户籍的农户或在隆德县注册的企业、合作社;有相应规模的建设土地,且离河道、村庄、道路有一定距离,符合《宁夏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相关规定。建设主体经济实力强劲,场区建成后能持续运营,并联带当地农户增收致富。
3、家庭牧场、“30”、“10”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需具有隆德县户籍的农户或在隆德县注册的企业、合作社。
4、牛肉分割加工中心、“宁夏六盘山(隆德)牛肉”品牌体验店、生态黑猪繁育场建设、生猪老旧圈舍改造提升、生态黑猪精深加工厂建设、蛋鸡场改造升级、实施主体需具有隆德县户籍的农户或在隆德县注册的企业、合作社。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公职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申报方式
标准化肉牛场、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宁夏六盘山(隆德)牛肉”品牌体验店、生态黑猪繁育场建设、生态黑猪精深加工厂建设、蛋鸡场改造升级、“隆德生态黑猪”品牌体验店建设
需提供企业资信证明,个人及企业征信报告及企业资质;县内项目申报主体按新型经营主体实际情况填写履职尽责调查表,采取以下方式申报。
(一)自主申报
标准化肉牛场、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生态黑猪繁育场建设、生态黑猪精深加工厂建设、蛋鸡场改造升级项目在3月30日前经辖区内村委会、乡政府、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将项目申报表提交至农业农村局。
家庭牧场、“30”模式、“10”模式、生猪老旧圈舍改造升级项目养殖场(户)自主向乡镇申报备案表,由乡镇汇总后上报农业农村局。
(二)资料审核
县畜牧中心根据新型经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环保、自然资源、水务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查看,听取乡、村意见,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实施主体。
联系人:隆德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954-6011385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0954-6011381
单位地址:隆德县人民街205号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附件:
1、隆德县2026年项目申报表
2、隆德县2026年项目履职尽责调查表
3、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7日
附件1:
隆德县2026年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 | |||||
负 责 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建设地点 | |||||
基本情况 | 注册时间 | 年月 | 经营场所面积 | ㎡ | |
注册资金(万元) |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
年度销售额(万元) | 员工人数 | ||||
产业稳定带动户数及人口 | |||||
项目建设内容及目标效益 | |||||
村级审核意见: | 乡(镇)审核意见: 2026年 月 日 |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审核意见: 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 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意见: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 ||||
县水务局审核意见: 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 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意见: 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 ||||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2026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2026年 月 日 | ||||
备注:本申报表一式三份,填写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后,交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办公室。 | |||||
附件2:
隆德县2026年“ ”项目履职尽责调查表 | ||||||
申报新型经营主体(盖章): | ||||||
基本情况 | 新型经营主体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登记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万元) | 企业 员工总数 | 现有资产 (万元) | ||||
联系电话 | 地址: | |||||
主要经营行业 及产品 | 是否有牲畜养殖 经验 | 是□否□ | ||||
财务管理规范 | 是□否□ | 正常开展年报 | 是□否□ | 正常进行纳税申报 | 是□否□ | |
企业/合作社法人征信是否正常 | 是□否□ | |||||
经营情况 | 2025年度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
经营收入总额(万元) | 经营收益总额(万元) | |||||
村委会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乡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我 (企业/合作社)2026年项目履职尽责调查所提交材料全部为真实资料,如我方有故意隐瞒企业/合作社实际情况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存在虚假等,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现郑重承诺:所提交的资料情况真实、属实,如有不实之处,由我 (企业/合作社)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