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1/2021-0013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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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一、“首贷”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首页”中点击“申请贷款”,填写申请信息。(申请金额为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且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必须为100的倍数。宁夏区内高职院校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林、师范专业的学生贷款时除去免学费4200元,如果今年政策有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隆德县政务大厅生源地助学贷款窗口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贷款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并发送电子回执(必须在10月10日前完成)。
6.签订合同第二天后,登录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二、“续贷”学生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2.在“首页”中点击“申请贷款”,填写申请信息。(申请金额为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且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必须为100的倍数,宁夏区内高职院校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林、师范专业的学生贷款时除去免学费4200元,如果今年政策有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3.提交申请信息后,待高校审核,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续贷学生需要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陆系统维护有关信息。
4.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隆德县政务大厅生源地助学贷款窗口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贷款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并发送电子回执(必须在10月10日前完成)。
三、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贷款申请表(一份);
2.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原件);
3.身份证(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4.户口簿(学生、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四、受理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7月26日-7月30日 | 设备运检、调试,业务人员培训 |
8月2日-8月6日 | 受理2018年入学学生贷款业务 |
8月9日-8月13日 | 受理2019年入学学生贷款业务 |
8月16日-8月20日 | 受理2020年入学学生贷款业务 |
8月23日-9月10日 | 受理2021年新录取学生贷款业务 |
9月11日—10月10日 | 高校录入回执信息,接收、整理高校回执 |
10月11日 | 提交宁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开行审批 |
11月中旬 | 国开行划拨贷款资金 |
11月20日-12月30日 | 受理咨询 |
特别提醒:办理贷款业务期间,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6:00至6:30工作人员审核、整理合同档案。
五、 还款方式
(一)用助学贷款时生成的专用支付宝账号还款
1.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做“提前还款申请”;
2.在助学贷款生成的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余额”中存够还款金额,待国开行每月21号扣款。
(二)用手机号注册的支付宝账号还款
1.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做“提前还款申请”;
2.登陆手机支付宝APP、首页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并关注;
3.点击“在线还款”,输入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身份证号码查询还款信息,确认无误后,进入下一步支付还款。
(三) POS机刷卡还款
如果支付宝无法还款,可以把还款金额存到银行卡中到宁夏区内任一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卡还款。
咨询电话:隆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54-6015775
隆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