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0291 | 文号 | 隆政干发〔2020〕5号 | 生成日期 | 20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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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艳兄同志任隆德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颖慧同志任隆德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刘变过同志任隆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隆德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蓓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陈靳司法所所长;
段成栋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张程司法所所长;
免去党斌同志隆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鹏飞同志挂任的隆德县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同志中,李蓓、段成栋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2020年4月16日算起。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