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1/2022-00209 | 文号 | 隆政干发〔2022〕9号 | 生成日期 | 2022-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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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蒙小燕同志任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田睿同志任隆德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隆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沙志军同志任隆德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孟继平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副局长;
彭侣杰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山河司法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司法局好水司法所所长职务;
陈新科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好水司法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司法局联财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思瑞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联财司法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司法局观庄司法所所长职务;
段成栋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观庄司法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司法局张程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如心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沙塘司法所所长;
马晴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张程司法所所长;
方强同志任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刘旭龙同志任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袁根兰同志任隆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彭映红同志任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免去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军同志任隆德县体育中心主任;
谢岩同志任隆德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主任;
宣小龙同志任隆德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杨志义同志任隆德县水利工作站站长;
免去陈鹏同志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振庄同志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正银同志隆德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娟同志隆德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靳淑蔚同志隆德县司法局沙塘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建科同志隆德县司法局山河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苏文科同志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有旺同志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亚民同志隆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杜继洲同志隆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鹏同志隆德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党强国同志隆德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苏世军同志隆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庞军宝同志隆德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巧玉同志隆德县水利工作站站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要求,以上人员中,蒙小燕、张如心、马晴、刘旭龙、袁根兰、彭映红、李建军、谢岩、宣小龙、杨志义10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