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1/2022-00281 | 文号 | 隆政干发〔2022〕12号 | 生成日期 | 2022-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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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齐志亮同志任隆德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免去隆德县温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雪锋同志任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局副局长;
免去张大维同志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志学同志隆德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要求,以上人员中,李雪锋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