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1/2023-00035 | 文号 | 隆政干发〔2023〕5号 | 生成日期 | 2023-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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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马雪同志任隆德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免去吴振邦同志隆德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明同志隆德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敏明同志隆德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要求,以上人员中,马雪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