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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政府关于田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3001/2023-00110 文号 隆政干发〔2023〕10号 生成日期 2023-09-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田琳等同志试用期已满。县人民政府决定:

田琳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张程派出所所长;

许志谋同志任隆德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翟雄杰同志任隆德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康慧琴同志任隆德县人民医院院长。

田琳、康慧琴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68日起计算,许志谋、翟雄杰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728日起计算。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39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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