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1/2023-00110 | 文号 | 隆政干发〔2023〕10号 | 生成日期 | 2023-09-1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田琳等同志试用期已满。县人民政府决定:
田琳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张程派出所所长;
许志谋同志任隆德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翟雄杰同志任隆德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康慧琴同志任隆德县人民医院院长。
田琳、康慧琴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6月8日起计算,许志谋、翟雄杰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7月28日起计算。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