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1/2023-00111 | 文号 | 隆政干发〔2023〕11号 | 生成日期 | 2023-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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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部、人社厅《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宁组发〔2018〕40号)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
延长马银成同志任职试用期,试用期延长至2023年11月16日。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