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1/2023-00113 | 文号 | 隆政干发〔2023〕13号 | 生成日期 | 2023-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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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师军生同志任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隆德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范利强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隆德县公安局温堡派出所所长职务;
剡党党同志任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璟璇同志任隆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余小燕同志任隆德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惠娟同志任隆德县审计局副局长;
柳浩溪同志任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杜婵娟同志任隆德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翟雄杰同志任隆德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李颖慧同志任隆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免去隆德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火牛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马卓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苏勇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杨力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任冬冬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神林派出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公安局温堡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雍永刚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温堡派出所所长;
陈福强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凤岭派出所所长;
韩昇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观庄派出所副所长;
金怀杰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陈靳派出所副所长;
张涛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温堡派出所副所长;
张新全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奠安派出所副所长,免去隆德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麒才同志任隆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副所长;
免去刘伟同志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杨宁龙同志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富雄同志隆德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爱萍同志隆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和平同志隆德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丁炳荣同志隆德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跟虎同志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强同志隆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免去王新科同志隆德县公安局神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晓强同志隆德县公安局凤岭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时六十同志隆德县公安局观庄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王录雪同志隆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王佳佳同志隆德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郭晓波同志隆德县奠安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要求,以上人员中,王惠娟、杜婵娟、火牛、马卓、苏勇、杨力、任冬冬、雍永刚、陈福强、韩昇、张涛、李麒才1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