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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天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640423001/2025-00080 文号 隆政干发〔2025〕10号 生成日期 2025-08-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各乡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单位)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天碧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如心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司法局沙塘司法所所长职务;

梁明明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沙塘司法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司法局凤岭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蓓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凤岭司法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司法局陈靳司法所所长职务;

彭侣杰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陈靳司法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司法局山河司法所所长职务;

田云飞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山河司法所所长,免去隆德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宋娟同志任隆德县行政学校副校长;

刘富荣同志任隆德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王宝宏同志任隆德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剡党党同志任隆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辛小庚同志任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柳陇西同志任隆德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兰亚东同志任隆德县地震局局长(兼);

张博同志任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局局长,免去隆德县凤岭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进兰同志任隆德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冯佳同志任隆德县山河乡综治中心主任;

免去吴耀轩同志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温仲乐同志隆德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潘琳同志隆德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虎同志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卜彪同志隆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艳兄同志隆德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彦旺同志隆德县地震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齐海峰同志隆德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要求,以上人员中,张博、冯佳、赵进兰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政府发文之日起计算。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58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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