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640423001/2025-00080 | 文号 | 隆政干发〔2025〕10号 | 生成日期 |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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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单位)、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天碧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如心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司法局沙塘司法所所长职务;
梁明明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沙塘司法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司法局凤岭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蓓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凤岭司法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司法局陈靳司法所所长职务;
彭侣杰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陈靳司法所所长,免去隆德县司法局山河司法所所长职务;
田云飞同志任隆德县司法局山河司法所所长,免去隆德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宋娟同志任隆德县行政学校副校长;
刘富荣同志任隆德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王宝宏同志任隆德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剡党党同志任隆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辛小庚同志任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柳陇西同志任隆德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兰亚东同志任隆德县地震局局长(兼);
张博同志任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局局长,免去隆德县凤岭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进兰同志任隆德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冯佳同志任隆德县山河乡综治中心主任;
免去吴耀轩同志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温仲乐同志隆德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潘琳同志隆德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虎同志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卜彪同志隆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艳兄同志隆德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彦旺同志隆德县地震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齐海峰同志隆德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要求,以上人员中,张博、冯佳、赵进兰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政府发文之日起计算。
隆德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