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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我是小明星”才艺大赛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423015/2023-0001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为不断激发我县文艺活力,展现我县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文化盛宴、感受艺术魅力,为我县所有的青少年艺术爱好者搭建一个展示才艺实现梦想的舞台!特举办以“音美而生、向光而行”为主题的隆德县"我是小明星"才艺大赛,现面向全社会开启报名通道!

一、主办单位

隆德县委宣传部

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隆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隆德县文化馆

三、协办单位

隆德县音乐家协会

隆德县舞蹈家协会

隆德县作协

隆德县七彩艺校

四、举办方式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

1.自公告之日起参赛选手开始报名7月21日17点30 分截止,超时不在报名,所报选手由5名专业评委采取线上海选的方式对已报名的选手进行视频评选,确定晋级节目。

2.复赛由初赛晋级的节目现场比赛,由5名专业评委、进行现场评分(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终成绩,产生晋级节目。

3.决赛由复赛晋级的节目现场比赛,由5名专业评委进行现场评分(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终成绩。比赛将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奖金及证书。

4.进入决赛选手将有机会代表隆德县文化馆参加对外文化展演活动及各类比赛活动。

5.晋级及获奖名单将在隆德县文化馆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参赛要求

1.才艺种类及年龄要求:具备适合舞台表现的任何才艺(涵盖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曲艺、朗诵、武术、跆拳道、脱口秀等),凡在隆德学习、热爱表演的8岁﹣16岁青少年均可报名参加。

2.选手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形式参赛,选手自选作品,内容应符合本次大赛要求。

3.戏剧类节目时间不超过12分钟,其余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节目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符合比赛要求群众喜爱的,有特殊技艺的原创、新创节目参加。

4.参赛作品视频拍摄要求:全身正面镜头,镜头需要稳定并拍摄完整。场景和视频中不可有任何不正规、不健康元素和文字,不可加选手名字或电话等字样,视频可以配乐。

5.服装要求:生活正装或演出服(不可穿睡衣、短裤、背心等服装)。

6.晋级复赛决赛的选手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赛决赛的彩排及展演。

7.参赛所需的伴奏音乐、道具、乐器等,需参赛选手自行准备及运输。

8.进入决赛的选手自行准备电子屏背景。

六、报名方式

海选参赛者自行拍摄节目视频,于7月21日17:30前将节目视频和报名表发送到邮箱2268462016@qq.com,邮件标题必须注明作品名称、节目形式、参赛者姓名或团队名称,联系方式和参赛视频需作为附件发送(MP4格式)。或到隆德县文化馆文工团办公室本人携带参赛视频和报名表现场报名即可成功报名参赛。

报名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刘靖靖15709646972

比赛时间:

初赛7月21日(视频海选)

复赛7月31日(文化馆小剧场)

决赛8月4日(龙泉苑广场)
若期间遇到不抗拒的因素比赛时间另行调整

八、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梦想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

梦想金8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4名

梦想金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若干

梦想金2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隆德县“我是小明星”才艺大赛大赛报名通道火热开启!让我们共同见证这场不容错过的视听盛宴!


  

              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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