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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40423016/2025-0004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2024年,隆德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区、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扎实履行卫健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就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精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卫生健康系统年度工作,统筹协调,统一部署。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卫健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履职,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卫生力量。

(二)强化医疗废物规范管理

1.完善制度建设: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完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体系、制度、培训、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医疗废物、明确医疗废物、废水从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到处置各环节的操作规范与责任主体,确保制度覆盖无死角,为医疗废物管理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年产生医疗废物35.6吨,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2.深化培训指导全年累计组织医疗废物管理专题培训44场次,培训人员达2000余人次。培训内容不仅涵盖法规政策、分类标准,还增加了大量实际操作案例分析与现场模拟演练环节。同时,安排专业人员深入27家医疗机构进行一对一现场指导,帮助解决实际操作难题,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与操作技能。

3.加强源头管理: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分类收集处理。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均与固原市惠众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按照协议,我县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对产生的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打包称重、登记,固原市惠众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每2天定期到各医疗机构进行收集,并集中转运至该公司进行集中处置。全县已实现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履盖。落实医疗废物在线监测,32家医疗卫生机构中有22家医疗废物目前实行在线监测。10家诊所在医疗废物暂存处安装了摄像头。

4.严格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与力度,全年开展专项检查2次,检查医疗机构32家次。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登记台账的完整性、暂存场所的合规性、转运流程的规范性等。对检查中发现的18个问题,均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医疗废物得到安全规范处置。

(三)推进医疗机构污水处理

1.设施建设与检测:积极推动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截至2024年底,3家县级二级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设施实行在线监测,均正常稳定运行,并按要求完成季度效果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污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 。其他10家医疗卫生机构均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执行,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开启,运行正常。

2.运行监管: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机制,要求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水质监测数据等进行详细记录与分析。同时,我局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全年共送检医疗机构污水水样20份,合格率为100%

(四)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与监督

1.监测工作:制定科学详细的饮用水卫生监测计划,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农村饮用水进行定期监测。全年共采集水样100份,检测项目涵盖微生物指标、毒理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等共计36项。监测结果表明,我县饮用水卫生总体状况良好,合格率达到100%

2.监督执法:加强对饮用水集中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全年共监督检查供水单位10家次,重点检查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人员健康证办理情况、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水质消毒措施执行情况等。对存在问题的1家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限期整改,保障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

(五)加强放射卫生准入和监督

完成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完成率100%2024年,我县放射诊疗许可医疗卫生机构共4家,对其中4家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共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4份。重点监督检查了放射诊疗场所防护监测,设备性能监测,受检者及其陪护人员放射防护,放射工作人员资质、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等。

(六)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进一步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增强实验室所属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防范化解重大生物安全风险隐患,保护人民健康权益,维护国家生物安全。对全县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审批、备案证明,疫情报告和管理制度,人员资质和培训情况,菌(毒)种和感染性样本采集、运输和保藏情况,关键设施设备,医疗废物管理,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评,实验室运行情况和检测工作情况,消防安保,应急预案制定和培训演练等方面进行了逐一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并出具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七)环境污染有关疾病的预防与控制

全年完成了6次鼠类、6次蟑螂、8次蚊虫、2次蝇类监测工作,通过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掌握全县主要病媒生物的密度情况,为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技术支撑。

(八)强化环保宣传教育

1.内部培训: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内容包括环保法律法规、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污水处理技术等,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针对新入职员工,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入职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社会宣传: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爱卫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讲座、设置宣传栏、开展环保知识进社区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环保知识,宣传医疗卫生机构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举办健康讲座22场次,受益群众达10000余人次。

(九)做好突发环境卫生应急准备工作

扎实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不断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卫生应急常态化管理。建立与环保部门的沟通交流机制,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研判处置会商机制,在获取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后,根据环境影响和事件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及时协调组织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应急处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培训指导,定期组织环保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考核,提高其环保意识和业务水平,使其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和污水处理等工作。

(二)强化执法许可准入,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执业校验、有效期延续等工作,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作为医疗机构执业准入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执法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扩大监督检查范围。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责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密切配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协调部门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认真履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逐步建立健全卫健系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长效工作机制。





隆德县卫生健康局

202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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