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1/2021-0012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2-01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住建局 |
根据《隆德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固原市及部分县区在落实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中,不实不细、打折扣,未开展污水管网全面排查和管道检测评估等工作”。
责任单位:住建局
整改完成情况:对我县涉及的未开展污水管网全面排查和管道检测评估工作,已按整改要求组织开展了相应污水管网全面排查和管道检测评估工作,并由第三方出具了《城镇污水管网排查管道检测评估报告》,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通过聘请第三方公司,完成了我县县城建成区污水主管网的检测评估工作,并对全县污水主管网进行清淤除障,使县城污水主管网得到全面维护,从源头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为全县污水治理工作健康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
受理部门: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4-6011343
联系地址: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解放街51号)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