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环境保护 > 环保督察

关于隆德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640423011/2021-0012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住建局

根据《隆德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要求,现对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不到位,还存在污水直排的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由于没有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没有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普遍存在运维资金不能保障,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建成的污水处理站运行率低、达标率低。原州区黄铎堡镇和润村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不稳定,出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西吉县兴隆镇畜禽交易市场东侧粉条加工作坊污水和什字路河桥头沿岸部分住户生活污水未做收集处理,直接排入葫芦河支流什宇路河。泾源县香水镇园子村污水处理站、无出水管道,污水处理后沿路面随意排放;督察组检查时,新民乡石咀村污水处理站,运维人员正在推电闸,仍无法供电运行,据了解该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石咀村和照明村居民生活污水,现处于长期停运状态;督察组在检查泾光村污水处理站时,主管的住建部门人员才送电运行,且对污水处理站情况不熟悉,现场无法找到处理站排污口。彭阳县陈沟居民点、韩寨居民点、杨坪居民点、茹河瀑布污水处理站,因水量小无法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该类型问题,经自查,县住建局坚持建管并重、运效一体,已于2019年12月26日提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19〕56号),结合实际建立了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机制,确定了主管部门及职责,明确了运行维护责任主体、运维资金、运行模式等,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责有人负、钱有人出、事有人管。并对现有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排查整治,未发现重点排查管网配套不齐全或存在设施老旧、破损、停运、堵塞、进水水量偏少、出水水质不达标等情形及管网“跑、冒、滴、漏”等问题。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履行好职责,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以上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

受理部门: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4-6011343

联系地址: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解放街51号)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2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