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1/2021-0012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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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住建局 |
根据《隆德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要求,现对我县住建部门履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差,职能部门履职不认真。原州区三营污水处理厂私自停运曝气生物池工段;泾源县污水处理厂深度滤布滤池工艺术运行:彭阳县污水处理厂擅自停运新增的厌氧池和二沉池。彭阳县、泾源县、西吉县、原州区三营污水处理厂均存在污泥脱水未达标就直接转运垃圾填埋场填埋。西吉县兴隆镇王河五组污水管网长时间破裂,污水溢流灌木林,群众多次反映,住建部门置若罔闻,直到督察组进驻才开始整改”。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该类型问题,经自查隆德县住建局不存在该类问题,县住建局严格管理县污水处理厂,确保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严格落实污泥转运联单制度,产生污泥经离心脱水后,密闭清运至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严格控制污泥去向。
以上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
受理部门: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4-6011343
联系地址: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解放街51号)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