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1/2021-0012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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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住建局 |
根据《隆德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要求,现对我县人工湿地和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部分人工湿地和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无专门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的集污管网覆盖面小、收集率低,运维资金不能保障,导致设施不能稳定运行。彭阳县城阳乡沟圈村因规划建设的污水管网不合理,污水收集量少,污水处理站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行;泾源县大湾乡杨岭村污水量少,污水处理站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该类型问题,经自查隆德县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站不存在该类问题。县住建局已于2019年12月26日提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19〕56号),结合实际建立了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机制,确定了主管部门及职责,明确了运行维护责任主体、运维资金、运行模式等,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责有人负、钱有人出、事有人管。并对现有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排查整治,未发现重点排查管网配套不齐全或存在设施老旧、破损、停运、堵塞、进水水量偏少、出水水质不达标等情形及管网“跑、冒、滴、漏”等问题。今后工作中,各部门将继续履行好职责,逐步配套完善集污管网,扩大管网覆盖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强已建成人工湿地管护,充分发挥人工湿地生态环境效益,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以上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
受理部门: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4-6011343
联系地址: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解放街51号)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