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1/2021-0012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12-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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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住建局 |
根据《隆德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要求,现对我县建筑工地“6个100%”管控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住建部门对建筑工地‘6个100%’管控不到位。如原州区太阳城(东海)项目、西吉县泰合家园建筑工地内无抑尘设施、工地四周无遮挡、砂石料未遮盖”。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六盘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该类型问题,住建局高度重视,同32个房屋和市政基础建设施工企业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扬尘治理督查30余次,对隆德县六盘山、文化南街雨污分流工程,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隆德红二十五军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程等15个工程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企业限时报送整改资料,给予1家施工企业诚信积分处罚,已全面完成整改。
以上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
受理部门: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4-6011343
联系地址: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解放街51号)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