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1/2022-0001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3-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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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2021年度隆德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
利用示范乡镇、行政村复检复评与升级
创建自评结果公示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乡村年度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建(村)发[2022]3号)精神,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照创建评价标准对2021年参加复检复评的示范乡镇、示范村进行了自查评估,经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复检复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
(一)隆德县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参加复检复评。
(二)复检复评示范乡(7个)
城关镇,联财镇,凤岭乡,奠安乡,沙塘镇,神林乡,温堡乡。
(三)复检复评示范村(58个)
1.一级示范村(12个)
城关镇咀头村,沙塘镇锦屏村、清泉村,联财镇恒光村,凤岭乡李士村、齐兴村、薛岔村,观庄乡前庄村,温堡乡杜堡村,陈靳乡清凉村、新和村,杨河乡串河村。
2.二级示范村(46个)
城关镇杨店村、峰台社区、三合村、吴山村、红崖社区、南河社区、星火社区,沙塘镇光联村、锦华村、许沟村、马河村,联财镇张楼村、赵楼村、联合村,凤岭乡冯碑村、巩龙村、于河村,神林乡双村、辛平村、杨野河村,观庄乡大庄村、观堡村、红堡村,温堡乡新庄村、吴沟村、老庄村、前进村、杨堡村、杨坡村、张杜沟村、吕梁村,奠安乡梁堡村、景林村、张田村、新街村、旧街村、雷王村,陈靳乡陈靳村、民联村,张程乡杨袁村、五龙村,山河乡菜子川、王庄村,好水乡红星村、后海村,杨河乡红旗村。
二、升级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行政村
1.创建一级示范乡镇(3个):观庄乡、杨河乡、好水乡
2.二级升一级示范村(10个):城关镇红崖社区、杨家店村,沙塘镇许沟村、马河村,联财镇赵楼村,凤岭乡冯碑村,神林乡辛平村,温堡乡新庄村,奠安乡梁堡村,好水乡红星村。
3.新创建示范村(16个)
①一级示范村(6个):城关镇隆泉社区、沙塘镇张树村、神林乡庞庄村、观庄乡阳洼村、好水乡三星村、奠安乡马坪村。
②二级示范村(10个):联财镇联财村,张程乡桃园村,陈靳乡何新兴村,温堡乡温堡村,观庄乡田滩村,好水乡张银村,沙塘镇街道村,神林乡神林村,杨河乡杨河村,凤岭乡卜岔村。
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示范县乡村评价表与印证资料,在隆德县政务网站查看。公示时间自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拟入选示范乡镇、示范村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运营与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或举报。来信请寄: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756300;来电请拨电话:0954-6011343;来访举报接待室设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办公室。来访来电受理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映情况或举报人,应提供所反映或举报问题具体事实,并提供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所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情况或举报人保密,如所反映情况或举报问题属实,对不合格示范乡镇、行政村将降低或取消示范级别。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