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5/2021-0001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1-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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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2020年度民政惠民政策汇编
广大城乡居民:
为了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民政惠民政策,监督惠民政策的落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县2020年度民政各类惠民政策的保障标准告知如下:
一、农村低保:A类重点保障对象每人每月500元,B类特殊保障对象每人每月400元,C类基本保障对象每人每月245元。
二、城市低保:A类重点保障对象每人每月600元/月,B类特殊保障对象每人每月520元,C类基本保障对象每人每月410元。
三、农村高龄津贴:80-89周岁每人每月27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
四、城市高龄津贴:80-89周岁每人每月450元,90周岁每人每月500元。
五、孤儿养育津贴:事实无人抚养孤儿每人每月531元;纯孤儿和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孤儿每人每月937元。
六、特困人员津贴:城镇户口特困人员每人每月780元;农村户口特困人员每人每月520元。
七、取暖补贴:城市低保户、高龄老人和特困人员每人200元;农村低保户、高龄老人和特困人员每人100元。
八、两节补贴:城乡低保户、高龄老人和特困人员每人360元。
九、春节“饺子费”:城乡低保对象、高龄老人、散居五保户每人60元。
十、残疾人两项补贴: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80元,为低保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元。
如有疑问,请致电隆德县民政局0954—6017739、0954—60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