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61/2021-0000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4-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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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医疗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指南 | |||
事项名称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事项编号 | 00203600300Y |
责任单位 | 隆德县医疗保障局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承诺期限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出具参保凭证即时办结) | ||
附加时限 | 无 | ||
立等可取 | 是 | ||
是否踏勘 | 否 | 是否审图 | 否 |
能否网上申报 | 是 | ||
办理窗口 | 隆德县政务大厅一楼医保窗口 | 联系电话 | 0954-6016116 |
办理地点 | 隆德县行政中心5号楼3楼医保中心征缴核定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954-6013208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 | ||
申请条件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
所需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说明: 1.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 2.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3.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10个工作日内生成、发出《信息表》并划转资金 4.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标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