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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指南

索引号 640423061/2021-0000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指南
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事项编号00203600300Y
责任单位隆德县医疗保障局
事项类型行政给付类
承诺期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附加时限
立等可取
是否踏勘是否审图
能否网上申报
办理窗口隆德县政务大厅一楼医保窗口联系电话0954-6016116
办理地点隆德县行政中心5号楼3楼医保中心待遇结算办公室联系电话9054-6521881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2.《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保电〔2018〕14号)
申请条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所需材料(一)门诊费用报销
1.本人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无社保卡的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含电子发票);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或门诊病例)。

(二)住院费用报销
1.本人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无社保卡的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含电子发票);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说明:
1.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同时提供住院病例资料复印件。
2.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入院记录)
是否收费收费标准
附件下载:

办理流程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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