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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评估初审合格拟纳入签订服务协议零售药店的公示

索引号 640423008/2024-0008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3号令)、《关于做好全市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评估有关问题的通知》(固医保发【2022】20号)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医药机构自主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如实提供申请资料,县医保中心评审小组经过资料、资质初评,实地勘察后现将评估初审合格拟纳入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公示如下:

药店名称:宁夏瑞和堂医药有限公司第九药店

地址:宁夏隆德县六盘山大道南侧红崖保障房1#商业楼00106号

公示期限: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9日

监督举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监督电话:0954-6521886

联系单位:隆德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隆德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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