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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3年第一季度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索引号 640423016/2023-0002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3-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做好全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试行)》宁卫计办法201885号文件精神,要求对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水质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公示,现对我县2023第一季第度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附表:隆德县2023年第季度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

                    隆德县卫生健康局

                      2023323

附件:

隆德县用户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

序号

指标

限值

检测值

监测指标

备注

平均值

合格率(%)

1

总大肠菌群 (MPN/100ml )

不得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00



2

耐热大肠菌群 (MPN/100ml )

不得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00


3

菌落总数 (CFU/ml)

≤100

0

70

3.5

100



4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 )

<1.0

<1.0

<1.0

<1.0

100


5

肉眼可见物

0

0

0

100


6

浑浊度

≤1

0.6

0.8

0.7

100


7

臭和味

无异臭、异 味

100


8

总硬度

450

208

268.2

238.1

100


9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356

385

370.5

100


10

PH

6.5-8.5

7.82

8.01

7.92

100


11

硫酸盐

250

58

218

138

100


12

耗氧量

3或5

1.3

2.3

1.8

100


13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3

<0.25

<0.25

<0.25

100


14

氨氮

0.5

<0.02

<0.02

<0.02

100


15

氯化物

250

32

76

54

100


16

氟化物

1.0

0.38

0.78

0.58

100


17

色度

15

<5

<5

<5

100


2023年第季度)

说明:

(1)本信息来源于隆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水质指标的检验和结果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执 行。

    (3)监测指标合格率(%)=单项指标检验合格样品数÷该指标 检验样品总数×100%。

    (4)水源来源于隆德县第一、第二水厂饮水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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