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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3年第二季度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索引号 640423016/2023-0009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做好全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试行)》宁卫计办法【2018】85号精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要求对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水质进行监测,现将监测结果随文呈上请审阅。如无不妥,现对我县2023第二季第度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附表:隆德县2023年第季度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

附件:

隆德县用户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

序号

指标

限值

检测值

监测指标

备注

平均值

合格率(%)

1

总大肠菌群 (MPN/100ml )

不得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00



2

耐热大肠菌群 (MPN/100ml )

不得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00


3

菌落总数 (CFU/ml)

≤100

0

90

45

100



4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 )

<1.0

<1.0

<1.0

<1.0

100


5

肉眼可见物

0

0

0

100


6

浑浊度

≤1

0.2

0.5

0.35

100


7

臭和味

无异臭、异 味

100


8

总硬度

450

236.2

264.2

250.2

100


9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344

437

390.5

100


10

PH

6.5-8.5

7.51

7.87

7.69

100


11

挥发性酚类

0.002

<0.002

<0.002

<0.002

100


12

0.01

<0.00013

<0.00013

<0.00013

100


13

0.2

<0.008

<0.008

<0.008

100


14

0.3

0.084

0.237

0.161

100


15

0.1

<0.0093

<0.0093

<0.0093

100


16

1.0

<0.023

<0.023

<0.023

100


17

0.005

<0.00013

<0.00013

<0.00013

100


18

1.0

<0.0035

<0.0035

<0.0035

100


19

0.001

<0.0001

<0.0001

<0.0001

100


20

0.01

0.001

0.006

0.0035

100


21

氨氮

0.5

<0.02

<0.02

<0.02

100


22

氰化物

0.05

<0.002

<0.002

<0.002

100


23

氯化物

250

31.5

35.0

33.25

100


24

硝酸盐氮

10

0.484

0.739

0.6115

100


2023年第季度)

说明:(1)本信息来源于隆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水质指标的检验和结果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执 行。

(3)监测指标合格率(%)=单项指标检验合格样品数÷该指标 检验样品总数×100%。

(4)水源来源于隆德县第一、第二水厂饮水安全工程。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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