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04/2023-0007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7-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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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 责任部门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宁党办〔2021〕79号)精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现依法对隆德县七彩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7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被注销办学许可证的7所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有相应的办学资质。
现将7所机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 名称 | 办学许可证号 |
1 | 隆德县七彩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教民164042370000099号 |
2 | 宁夏清影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教民164042370000069号 |
3 | 隆德县百艺堂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教民164042370000059号 |
4 | 隆德县艺蓝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教民164042370000049号 |
5 | 隆德县智乐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教民164042370000039号 |
6 | 隆德县梓思原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 教民164042370000029号 |
7 | 隆德县佳唯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教民164042370000149号 |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