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0017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2-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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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 责任部门 |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和责任。隆德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应助尽助”的学生资助政策,建立了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的资助体系,多途径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减轻其家庭经济压力和心理负担,使学生更加自信、健康成长、成才,实现资助和育人并举。
为帮助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2024年享受相应资助,请认真阅读下面学生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在园脱贫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残疾家庭及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一免一补”补助政策,按照免除保教费每生每年1500元、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年900元标准资助。
义务教育:补助对象为正式注册学籍在校生的脱贫(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脱贫(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及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等六类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625元。
普通高中: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在校生中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不含住宿费),每生每年减免800元。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在校生中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家庭及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中职教育: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学生免除学费(不含住宿费),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家庭及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年可获得助学金2000元。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免课本费400元、住宿费800元,补助生活费500元。
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请根据自己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时向学校(园)申请资助,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果对资助政策有疑问,可以向所在学校的老师或资助管理人员咨询,也可以向隆德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