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3/2020-0000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1-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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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渝河被水利部确定为示范河湖
建设河湖
2019年11月1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示范河湖建设的通知》(办河湖〔2019〕226号)文件,隆德县渝河被确定为示范河湖建设河湖,为我区唯一一条被水利部确定为示范河湖建设的河湖。
近几年,我县党委和政府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治理决心,坚持“多元共治、三级联防”总基调,通过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不断促进渝河生态提质增效,连续5个月水质达到Ⅱ类,逐步实现“绿色渝河”的发展目标。初步探索形成的河湖治理“渝河经验”,先后通过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环保部西北督查局等的检查督查,获得水利部、原环保部的通报表扬并入选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在区、市近三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通过此次示范河湖建设,进一步提升渝河治理水平,将渝河建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同时达到高水平的宁夏美丽河湖建设标准,成为让隆德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为全国特别是全区河湖管理及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