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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2019年河湖问题整改清单销号及2020年第一季度 信息报送、巡河情况通报

索引号 640423013/2020-0002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19年河湖问题整改清单销号

及2020年第一季度信息报送、巡河情况通报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我县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不忘初心,始终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政治担当促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地生根,构建起“党政主导、河长负责、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网络协助”的多级多元管理体系,高效快捷的推进河湖长制六大任务逐见成效,实现河湖管护从分治走向共治、从有名走向有实,河湖综合防治从河长制走向河长治,为我县河湖生态改善不断注入动力,以河湖长制为引擎的河湖生态功能恢复快车正在起航。现将2019年河湖问题整改清单销号及第一季度信息报送、巡河情况予以通报。

一、隆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2019年河湖问题整改销号情况

《隆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2019年河湖问题整改清单》共有河湖问题28项,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统计,截至4月30日,已完成20项,未完成8项,其中6项是小城镇建设排污口设置许可手续未办理或污水处理不达标直排入河问题,1项是联财镇312国道联合村桥东西两侧和恒光新农村污水直排入河问题,1项是神林乡河水渗入农田问题(详情见附表1)。

二、第一季度信息报送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月报简报报送情况只以3月份月底上报的为准,不对1、2月份上报情况再做具体统计通报。

第一季度月报报送情况:陈靳乡、城关镇、沙塘镇、凤岭乡、神林乡、联财镇、张程乡、奠安乡、温堡乡、观庄乡、好水乡、杨河乡已报送,山河乡未报送。

第一季度信息简报报送情况:城关镇报送8期,张程乡报送4期,杨河乡报送3期,联财镇报送2期,温堡乡报送2期,沙塘镇报送1期,陈靳乡报送1期,凤岭乡报送1期,奠安乡报送1期,观庄乡报送1期,好水乡报送1期;其余乡镇未报送。

三、第一季度信息巡河情况

按照《隆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巡河保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巡河时间少于10分钟或巡河路程少于1公里的巡河视为无效要求,根据宁夏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统计,全县2020年第一季度巡河情况(详情见附表)如下。

1月份,全县各级河湖长及巡河员总应巡河不少于3837人次,实际巡河1054人次,有效巡河1030人次,无效巡河24人次,巡河任务完成率为27%。其中,县级河湖长7人应巡河不少于7人次,实际巡河10人次,有效巡河10人次,无效巡河0人次;乡镇级河湖长93人应巡河不少于186人次,实际巡河117人次,有效巡河114人次,无效巡河3人次;村级河湖长105人应巡河不少于420人次,实际巡河207人次,有效巡河201人次,无效巡河6人次;巡河员104人应巡河不少于3224人次,实际巡河720人次,有效巡河705人次,无效巡河15人次。另外,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巡河共计3人次。

2月份,全县各级河湖长及巡河员总应巡河不少于3629人次,实际巡河758人次,有效巡河731人次,无效巡河27人次,巡河任务完成率为20%。其中,县级河湖长7人应巡河不少于7人次,实际巡河6人次,有效巡河6人次,无效巡河0人次;乡镇级河湖长93人应巡河不少于186人次,实际巡河148人次,有效巡河143人次,无效巡河5人次;村级河湖长105人应巡河不少于420人次,实际巡河78人次,有效巡河75人次,无效巡河3人次;巡河员104人应巡河不少于3016人次,实际巡河526人次,有效巡河507人次,无效巡河19人次。另外,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巡河共计1人次。

3月份,全县各级河湖长及巡河员总应巡河不少于3629人次,实际巡河758人次,有效巡河731人次,无效巡河27人次,巡河任务完成率为20%。其中,县级河湖长7人应巡河不少于7人次,实际巡河10人次,有效巡河8人次,无效巡河2人次;乡镇级河湖长95人应巡河不少于190人次,实际巡河234人次,有效巡河232人次,无效巡河2人次;村级河湖长105人应巡河不少于420人次,实际巡河184人次,有效巡河176人次,无效巡河8人次;巡河员104人应巡河不少于3224人次,实际巡河943人次,有效巡河918人次,无效巡河25人次。另外,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巡河共计5人次

总体而言,第一季度在疫情影响的前提下我县各乡镇仍能坚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巡河工作,应当予以通报表扬,尤其是陈靳乡、好水乡、山河乡提出特别表扬。伴着四月花开而来,巡河工作也应成为我们新的起点,希望各乡镇在前段时间河湖大保洁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原因分析,使巡河保洁工作稳中有进,以巡河保洁工作为突破再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上新阶。

四、存在问题

一是河长责任制有待压实。部分河湖长政治站位不高,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重视还是不够,不积极主动的去履行河湖长职责,对河湖巡查保洁、信息报送等基础工作仍存有怠慢,巡河次数达不到要求,巡河时走马观花,甚至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河湖倾倒垃圾等基本问题仍然存在,巡河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健全,生态河湖、美丽河湖目标依然任道重远。

二是部门联动机制还需加强。个别部门对河湖长制工作认识不够,不严格按照《隆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隆党办〔2017〕63号)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对县河长办工作配合协助不够密切,在信息共享工作上落实不到位,部门执法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宣传力度依然不足。民间河长和社会监督员在河湖巡查监督上积极性不高,虽然制定了《隆德县河长制举报投诉受理制度》,但群众参与举报投诉的不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宣传工作仍需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重视。

四是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不彻底。水域岸线确权划界工作、畜禽养殖规范管理工作、河湖岸线护堤建设与维护工作、水资源调查统计与空间均衡等工作有待加快,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河湖沿线排污口精准管理仍然达不到要求,排污口标识牌安装不规范或未安装,重点河段没有水质监测设备,排污口自动化监控还未实现。

附表:

1.隆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2019年河湖(库坝)问题整改清单销号统计表

2.隆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20年1月份巡河情况统计表

3.隆德县乡镇级、村级河长1月份巡河统计表   

4.隆德县巡河员1月份巡河统计表

5.隆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20年2月份巡河情况统计表

6.隆德县乡镇级、村级河长2月份巡河统计表   

7.隆德县巡河员2月份巡河统计表

8.隆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20年3月份巡河情况统计表

9.隆德县乡镇级、村级河长3月份巡河统计表   

10.隆德县巡河员3月份巡河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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