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3/2022-0007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9-06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点任务进展
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压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区域协同、部门联动,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现将我县2022年7月份河湖长制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7月份信息报送情况
7月份月报报送情况:各乡镇各报送1份。
7月份信息简报报送情况:山河乡报送2份,其他乡镇各报送1份。
二、7 月份巡河情况
按照区、市和《隆德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巡河保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乡、村级河长巡河未打够3个打卡点、巡河员巡河时间少于10分钟或巡河路程少于1公里的巡河视为无效巡河,现将根据宁夏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巡河情况统计如下。
乡、村级河长巡河打卡任务完成情况。99名乡级河长中仅有45人按照要求完成了巡河打卡任务,分别为:陈靳乡杜晓龙,沙塘镇张旭东、张楠号、刘变过、魏萍、曹小龙、杨文帅,凤岭乡张亚、岳银娟、苏炜,神林乡赵忠宁、王芳、王耀武、剡党党、文国鉴、梁彩娟,张程乡李铎、马敦海、杨建军、马富贵、穆璀鸿、柳陇西、陈瑾璇、李辉、王统、张姣,联财乡郑守民、崔培鑫、方强、吴琪,山河乡杨平安、郭晶、苏学兵、李继宏、李佳,奠安乡张金禄、夏静祥、丁玉柱、马云杰,温堡乡康富哲,好水乡温仲乐、王海强、王宝宏、杨河乡田野、马文军;104名村级河长中仅有23人按照要求完成了巡河打卡任务,分别为:陈靳乡翟余成,沙塘镇柳应录、张凤成、张军望、马江洲、王剑刚、张雄强,凤岭乡梁三相,张程乡张伟、李铜国、王忠平、马福君、魏志录、高金贵,山河乡陈小明,奠安乡梁上弟、张红利、马永平、马丁虎、陈军望,观庄乡柳学智,好水乡马文刚、赵堆良,其余54名乡级河长、81名乡级河长未完成巡河打卡任务。
巡河员巡河任务完成情况。已完成巡河任务50人,未完成巡河任务53人,分别为:陈靳乡曹智慧、王小军、魏福学、张金虎,城关镇杜晓英、柳五生、刘荣、李铎、马金忠、杨应良,沙塘镇马建军、魏宁芳、苏振京、王向东、张选弟,凤岭乡邓温,神林乡梁杰,联财镇张侠、梁继祖,山河乡张玉军、贾宁鑫,奠安乡王爱萍、马喜娃、景菊香,温堡乡刘普、刘来学、魏佩佩、王小峰、宣红儒、杜双平、杨小兵、杜建兵、杨佳平,雍鹏德、杨泰山、张锁鱼,观庄乡张玉峰、张陆军、魏亨、王千军、李引弟、杨文换、陈万兵、苏海军、柳生国、蔡平生,好水乡罗宏炜、张福祥、赵润,杨河乡马永禄、兰金财、摆月宏、冯进辉。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巡河工作,乡级河长要主动担责、亲自督导,确保乡、村级河长和巡河员完成每月巡河任务。
三、2022年6月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后整改情况
(一)部门河湖长制考核评价工作整改情况
交通局7月份已报送2021年单位河湖长制考核评价工作报告;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仍未报送2021年单位河湖长制考核评价工作报告和所联系的好水川河县级河长述职报告,情况已通报4次,请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并整改,上报整改资料。
(二)2022年第一季度自治区河长办暗访反馈筛子河张程段疑似四乱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3月23日经自治区河长办现场实地复核,神杨公路张程乡张程村处建设的养殖场、隆德县国孝牧业有限公司的料场和发酵池等四处,均在筛子河管理范围线内,疑似四乱问题,2022年4月20日县河长办实地核查,发现筛子河张程段多处养殖场临河行为不规范,2022年4月26日县河长办向相关部门发送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筛子河张程段河道管理的通知》的函,要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民宗局、张程乡对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未报送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致使县河长办无法给区河长办上报,8月12日隆德县被区河长办通报。请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并整改,及时上报整改资料。
(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
2022年全县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35个,其中城关镇2个,沙塘镇3个,观庄乡16个,山河乡10个,联财镇4个,截至目前,仅沙塘镇、山河乡已整改完毕并上报整改资料,城关镇、联财镇、观庄乡未报送任何整改资料,已通报3次,相关乡(镇)要加大整治力度,有关乡级河长要主动担责、亲自督导,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并上报整改资料。详见附表5。
(四)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秆作物、围垦河道、乱倒垃圾等问题整治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持续巩固河湖“清四乱”工作成效,保障行洪安全,2022年4月28日县河长办向各乡(镇)印发了《关于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秆作物、围垦河道、乱倒垃圾等问题的紧急通知》(隆河长办发〔2022〕6号),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唐家河、什字河、好水河、渝河、甘渭河、庄浪河、水洛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农作物、超出确权面积非法围垦的河道土地,按照要求,在5月31日之前完成整改,其他河流6月30日之前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各乡(镇)均未报送任何整改材料,已通报2次,请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并整改,上报整改资料。
(五)县河长办督办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6月9日,县河长办巡河时发现好水川河好水乡永丰村段牛场向河道内倾倒渣土缩窄河道、河道内乱倒垃圾、临河建设厕所、向河道内埋设管道;好水川河杨河乡红旗村段河道内种植树木。为切实改善河(沟)环境卫生、确保水体不被污染、河道行洪通畅,2022年6月9日县河长办向好水乡发送了《督办单》(隆河长办督字〔2022〕1号)、自然资源局和杨河乡发送了《督办单》(隆河长办督字〔2022〕2号),要求好水乡、杨河乡按照要求,立即整改问题并与2022年6月16日之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县河长办,截至目前,杨河乡未报送任何整改资料。已通报2次,请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并整改,上报整改资料。
四、河道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附表:
1.隆德县2022年7月份巡河情况统计总表
2.隆德县2022年7月份乡镇级河长巡河情况统计表
3.隆德县2022年7月份村级河长巡河情况统计表
4.隆德县2022年7月份巡河员巡河情况统计表
5.隆德县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