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9/2022-0016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1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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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
依据《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国办发〔2016〕8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名录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宁林规发〔2019〕1号)相关规定及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县级一般湿地认定工作。经认真调查评价,拟将北联池、卜岔水库、岔口水库、打食沟水库、大庄河支流、东光水库、冯碑水保骨干坝、甘渭子河、高坪水库、观音水库、好水河支流、后海坝、罗家峡沟、南川河、前河水库、穆家沟水库、罗家峡水库剡平水库、什字河支流、桃园水库、团结水库、玉皇岔水库、张程水库、张时水库、张银水库、中森水库、中台水库、朱庄河、红堡水库、奠安河、筛子河、直峡水库、清凉水库、桃山水库、范家峡水库、杨沟水库、地湾水库37处湿地认定为第一批县级一般湿地,现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22年11月14-18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联系电话:0954-6011675
电子邮箱:ldxlzzx@163.com
邮件地址:隆德县解放街51号(原水务局办公楼)
邮政编码:756300
三、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