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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隆德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含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3019/2025-0013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隆德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含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24

  

(此件公开发布)

  

  

  

隆德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含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为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年度供应计划。

一、编制目的及意义

(一)编制目的

国有建设用地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是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规划, 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措施,也是解决目前土地供应中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对控制供应总量,优化供应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二)编制意义

一是提高土地供给质量和效率。科学编制供应计划,有利于政府建立长效调控机制,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有利于政府及时掌控土地市场发展趋势,及时制定应对措施,调整用地结构和产业布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建设用地供给质量和效率。

二是促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监督实施,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有利于落实以供给决定需求的土地供应政策,有利于落实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利于保障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是提高城市承载和服务能力。科学编制供应计划,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有利于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的承载和服务能力。

四是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科学编制合理的供应计划,有利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能力,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实现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回归。住房用地计划单列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可有效把握供地时序,均衡供地节奏,提高土地供应效率,保持房地产价格平稳,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合理安排土地投放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二是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和我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

三是供需平衡原则。根据农用地转用、存量土地盘活情况,充分考虑近几年我县土地供应、房屋销售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土地供应,形成以市场需求基本相适应,以土地供应引导消费的模式。

四是持续利用原则。土地利用要兼顾顾长远,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结合,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在可持续理论的指导下,遵循客观规律,做到保护与利用并重,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三、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正)

(二)技术标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源部2023年11月印发)

、计划周期及适用范围

(一)计划适用范围。计划适用范围为隆德县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计划期限。计划期限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

、计划指标

(一)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5年度隆德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3.2722公顷199.08亩)以内,其中存量土地5.8802公顷(88.20亩),新增建设用地7.392公顷(110.88亩)。

(二)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土地用途分解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2281公顷(78.42亩),工矿用地1.1154公顷(16.73亩),商业服务业用地1.5905公顷(23.86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5031公顷(22.55亩),公用设施用地3.8351公顷(57.52亩)居住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陆地水域用地和特殊用地无供应计划

1 2025年度隆德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分解表

单位:公顷

类型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工矿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居住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特殊用地

陆地水域用地

合计

供应面积

5.2281

1.1154

1.5905

1.5031

3.8351

13.2722

占比

39.39%

8.4%

11.99%

11.32%

28.90%

100%

注:土地用途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一级类统计。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一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隆德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2281公顷其中体育场馆用地1宗,用地面积0.3946公顷体育用地1宗,用地面积4.8335公顷),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星火社区、县城人民路西段南侧。

二是工矿用地。根据隆德县的产业发展需要,2025年度计划供应工矿用地1.1154公顷(其中:中药饮片加工用地1宗,用地面积0.4487公顷;水泥制品制造用地1宗,用地面积0.6667公顷 ),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星火社区

三是商业服务业用地。根据隆德县的商业配套发展需要,结合现有商业分布情况,2025年度计划供应商业服务业用地1.5905公顷,主要分布在沙塘镇街道村。

四是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根据隆德县2025年重大项目列表、用地单位需求2025年度计划供应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5031公顷,主要分布在城关镇南河社区。

五是公用设施用地。2025年度计划供应公用设施用地3.8351公顷(其中供电用地3宗,用地面积3.8351公顷主要分布在城关镇、好水神林乡、沙塘镇、杨河乡张程乡等乡镇

六是居住用地。2025年度隆德县没有安排居住用地供应计划。

七是交通运输用地。2025年隆德县没有安排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

八是特殊用地。2025年隆德县没有军事等重点项目设施用地的布局,没有安排特殊用地供应计划。

九是陆地水域用地。2025年隆德县没有安排陆地水域用地供应计划。

保障措施

(一)深刻认识国有建设用地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在发挥土地调控功能上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制度,将国有建设用地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纳入健全的体制,充分保障国有建设用地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高效发挥。

(二)明确职责,建立土地供应计划实施的沟通、协调机制。对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组织、绩效和计划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及时沟通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建立土地供应计划实施的监督制度。县自然资源局每季度要主动公布国有建设用地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年终要对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进行总结,及时解决土地供应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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