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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两节”前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干干净净迎两节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423025/2022-0002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


  

元旦和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两节”前市容秩序,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节日氛围,隆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多措并举,以“保畅通、保秩序”为工作总目标,集中力量,细化措施,加强整治,确保城市整洁,让人民群众满意。现制定“两节”前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力争实现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和市容市貌整治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职责措施落实到位,基本形成管理合力;县城交通拥堵和城市脏乱差问题得到一定程度明显改善,县城环境赶紧整洁,秩序井然,城市文明形象有所提高,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指数得到提高。

二、整治重点

对县城建成区内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公共巷道、绿化道路等)违规抢修抢建构筑物、擅自摆摊设点;私自占用停车泊位、乱停乱放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等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

一是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开展动员部署;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整治通告,广泛宣传联合整治行动目的、要求,倡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秩序和文明市民公约;三是通过印制城市文明须知,制作宣传图版,悬挂宣传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20日)

1、集中整治道路两侧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现象。重点对共享单车占用消防通道、占压人行道、占用其他车辆停车位及乱停乱放的不文明现象集中整治,并加强与投放部门的沟通,要求投放部门加大对共享单车的监管力度。

2、集中整治文昌街、宁安路、红崖社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集中对沿街各商铺门前乱堆乱放杂物、临时堆放物品、占道经营摊点进行全面清理,对流动商贩随意摆摊设点全面清除。

3、一是集中整治人民路、长乐街、观泉街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重点对沿街商铺及周边范围内店外经营、乱堆乱放和流动摊贩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引导商户规范经营,对屡次劝说均不改正的商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自觉维护市容市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春节前期氛围。二是集中整治文化街乱泼乱倒现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重点查处将泔水及脏水直接倒入行道树池的违规行为,从而切实提高沿街门店落实“门前六包”责任制的自觉性和爱护县城环境卫生的主动性。

整治时限: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18日

(三)巩固提升阶段

通过整治工作,总结成功做法,查找工作不足,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巩固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各中队要从贯彻落实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深化认识,思想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整治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积极作为,务求实效。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各中队要发挥好积极性、主动性、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扎实的作风,抓好整治,确保畅通。

(三)落实责任,增强合力。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到达预期效果。

(四)强化督导,维护稳定。要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同时要高度重视群众解释工作,说明情况,耐心细致开展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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