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1/2024-0008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9-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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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尊敬的热用户:
2024—2025年度供热即将开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暖期限:根据《固原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采暖期为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因上年度供热期推迟供热2天和中途低温运行2天,故本采暖期定为2024年10月14至2025年4月20日,共计186天。
二、暖费收缴、优惠标准及期限:收费标准按隆德县人民政府[2009]152号文件执行:普通居民4.00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商业门店、企业按6.30元/月·㎡。凡2024年11月20日前一次性缴清采暖费的:普通居民优惠0.70元/㎡·期;个体营业用房优惠2.80元/㎡·期。分期缴纳的用户在2024年11月30日前缴纳不少于供热期采暖费总额的50%,供热期结束前缴清全部采暖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的用户,将视情节予以关停,关停后需缴纳热能损耗费。供热期结束后仍未缴清采暖费的用户,将自本采暖期结束后第二天(即4月21)起加收滞纳金。请有历年欠费的热用户尽快到供热收费大厅缴纳采暖费,否则将不予注水和供暖。房屋交易信息变更的,务必及时到供热收费大厅核查欠费并办理过户手续,防止暖费拖欠纠纷。
三、注水时间:我公司将于10月1日起,对全县供热采暖系统分批次陆续展开注水试压工作。试压期间,请各小区物业公司及热用户自行对户内采暖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维修热线:0954—6011772;
任工18409566070;
柳工18409566071;
王工18409566072;
赵工18409566073。
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