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市政服务

供热通知

索引号 640423011/2024-0008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尊敬的热用户:

2024—2025年度供热即将开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暖期限:根据《固原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采暖期为每年1015日至次年415日,因上年度供热期推迟供热2天和中途低温运行2天,故本采暖期定为202410142025420日,共计186天。

二、暖费收缴、优惠标准及期限:收费标准按隆德县人民政府[2009]152号文件执行:普通居民4.00/·㎡;机关事业单位、商业门店、企业按6.30/·㎡。凡20241120日前一次性缴清采暖费的:普通居民优惠0.70/·期;个体营业用房优惠2.80/·期。分期缴纳的用户在20241130日前缴纳不少于供热期采暖费总额的50%,供热期结束前缴清全部采暖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的用户,将视情节予以关停,关停后需缴纳热能损耗费。供热期结束后仍未缴清采暖费的用户,将自本采暖期结束后第二天(即421)起加收滞纳金。请有历年欠费的热用户尽快到供热收费大厅缴纳采暖费,否则将不予注水和供暖。房屋交易信息变更的,务必及时到供热收费大厅核查欠费并办理过户手续,防止暖费拖欠纠纷。

三、注水时间:我公司将于101日起,对全县供热采暖系统分批次陆续展开注水试压工作。试压期间,请各小区物业公司及热用户自行对户内采暖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维修热线:0954—6011772

任工18409566070

柳工18409566071

王工18409566072

赵工18409566073



宁夏易巨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929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