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1/2024-0008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1-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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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
广大市民朋友们:
千年古县·文化隆德·康养福地,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营造优美的市容环境,需要我们共同参与、共同维护。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损坏、盗窃环境卫生设施等不法行为,我们倡议:
一、争做维护环境卫生设施的宣传者。每位市民朋友自觉学习、践行、宣传《固原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固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带动身边人自觉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果皮箱、井盖等环境卫生设施维护工作中来。
二、争做维护环境卫生设施的支持者。对破坏环境卫生和损毁、盗窃果皮箱、井盖等公共设施的行为要敢于抵制,勇于举报,坚决制止,让文明风尚和文明氛围洋溢在城市大街小巷。
三、争做维护环境卫生设施的参与者。严禁盗窃、破坏果皮箱、井盖等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城市需你我共建,成果由我们共享。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爱护身边的每一个果皮箱做起,共同抵制破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共建安全、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隆德县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