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6/2023-0003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8-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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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附件2: | ||||
2023 年度隆德县卫生健康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1 |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 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娱乐场所(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以及商场(超市)和候车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正常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加强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 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娱乐场所(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以及商场(超市)和候车厅等公共场所 | 卫健局 |
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抽查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卫健局 | ||
全部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企业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卫健局 | ||
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及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 | 生活饮用水单位 | 卫健局 | ||
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及化学处理剂生产企业;水质处理器实体经营单位、网店;进口涉水产品在华责任单位;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经营单位产品卫生质量 | 涉水产品 | 卫健局 | ||
2 | 职业卫生放射卫生 |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 用人单位 | 卫健局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情况,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卫健局 | ||
放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卫健局 | ||
检查放射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职业病人管理情况,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放射治疗管理情况等。 | 放射诊疗机构 | 卫健局 | ||
3 | 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管理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处置、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 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卫健局 |
4 | 医疗卫生 | 1.医疗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情况、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医学检验)管理情况; 2.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 3.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医疗技术(禁止类临床应用技术、限制类临床应用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管理情况; 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此项内容不作为村卫生室所检查内容); 6.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管理情况。 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 | 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卫生院 村卫生室(所) 诊 所 其他医疗机构 | 卫健局 |
附件3: | ||||||||
2023 年度隆德县卫生健康领域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清单 | ||||||||
序号 | 抽查任务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 比例 | 检查对象 | 抽查 类型 | 组织抽查位 | 实施检查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 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娱乐场所(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以及商场(超市)和候车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正常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加强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 辖区全部人工游泳场所(含学校内游泳场所)(a) 住宿场所辖区总数25%(a) 沐浴场所辖区总数16%(a) 美容美发场所辖区总数8%(a) 辖区全部候车(机、船)室。辖区营业面积2000m2以上商场(超市)60户,影剧院40户,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共80户,数量不足的全部检查。(a) 辖区已抽取公共场所中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全部检查;其中抽取30户进行检测,数量不足的全部检测。 | 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娱乐场所(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以及商场(超市)和候车厅等公共场所 | 随机 | 卫健局 | 卫健局 | 2023年12月 |
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抽查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 | 20%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随机 | 卫健局 | 卫健局 | 2023年12月 | ||
全部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企业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辖区总数20%,至少20户,不足20户的全部抽查;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随机 | 卫健局 | 卫健局 | 2023年12月 | ||
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及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 | 辖区城市城区和县城的全部水厂;辖区农村全部设计日供水1000m3以上水厂;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的乡镇数的至少30%(b),每个乡镇抽查30%的设计日供水100m3以上水厂(b);10个二次供水设施,不足10个的全部检查(b) | 生活饮用水单位 | 随机 | 卫健局 | 卫健局 | 2023年12月 | ||
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及化学处理剂生产企业;水质处理器实体经营单位、网店;进口涉水产品在华责任单位;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经营单位产品卫生质量 | 辖区内10个生产企业,不足的全部抽查,每个企业抽查1-3个产品; 辖区内30%的生产企业,每个企业抽查1-2个产品; 辖区内10个实体经营单位;(b),含6个城市商场、超市或专营商店、4个乡镇综合或专营市场,不足的全部抽查; 辖区内50个在主要网络平台从事经销活动的网店,不足的全部抽查,检查网店所有产品; 辖区内30%的在华责任单位,每个单位抽查1-3种产品; 辖区内5个经营单位(b),不足的全部抽查,每个单位抽查1-3个应用现场。 | 涉水产品 | 随机 | 卫健局 | 卫健局 | 2023年12月 | ||
2 | 职业卫生放射卫生 |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 60% | 用人单位 | 随机 | 卫健局 | 卫健局 | 2023年12月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情况,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 100%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定向 | 卫健局 | 卫健局 | 2023年12月 | ||
放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全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国家抽查30%,职业病诊断机构国家抽查20%,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抽查60%。 | 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随机 | 卫健局 | 卫健局 | 2023年12月 | ||
检查放射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职业病人管理情况,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放射治疗管理情况等。 | 20% | 放射诊疗机构 | 随机 | 卫健局 | 卫健局 | 2023年12月 | ||
3 | 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 | 预防接种管理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处置、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 抽查全县30%二级以上医院、5%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随机 | 卫健局 | 卫健局 | 2023年12月 |
4 | 医疗卫生 | 1.医疗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情况、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医学检验)管理情况; 2.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 3.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医疗技术(禁止类临床应用技术、限制类临床应用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管理情况; 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此项内容不作为村卫生室所检查内容); 6.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管理情况。 7.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 | 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1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 | 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卫生院 村卫生室(所) 诊 所 其他医疗机构 | 随机 | 卫健局 | 卫健局 | 202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