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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640423010/2026-0000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备注

1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投产后的跟踪检查、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及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行的管理进行督查检查。

重点监管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部门内部

2

危险废物监管、辐射安全监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等的行政检查。

核技术利用单位、危废产生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408
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六条

部门内部

3

畜禽屠宰行业监管

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

宁夏中民恒丰农牧业有限公司、隆德县生猪定点

屠宰厂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

部门内部

4

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污染防治、汁水还田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全县所有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汁水还田利用技术规范》、“一企一策”方案。

部门内部

5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监管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检查是否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设施,是否存在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人为活动的检查。

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

部门内部

6

成品油流通企业抽查

1.无证经营行为;

2.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成品油行为;

3.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经备案的成品油流通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工信局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

部门联合

7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
况检查

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和设
备使用情况检查。

机动车排放检验
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部门联合

8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部门联合

9

垃圾填埋场

渗滤液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规范运行情况的检查。

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场地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部门内部

10

新建项目

企业新建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的检查。

新建项目的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七条。

部门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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