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1/2023-0005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4-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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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具体执法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许可 |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组织听证的 |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 | 县住建局 | 组织听证的申请材料 | 听证申请材料的合法性 |
2 | 行政许可 | 拟作出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决定的 |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九条 | 县住建局 | 拟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草案 | 审核不予行政许可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 |
3 | 行政处罚 | 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应当组织听证的 |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 县住建局 |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草案 | |
4 | 行政处罚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的 |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 县住建局 | 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草案 、案件调查报告、申请人陈述记录等 | 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