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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计划

索引号 640423010/2025-0001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执法大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宁政办发〔202445号),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坚决遏制乱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统筹落实现场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和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高效统筹执法资源,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非重点排污单位依据“双随机”等相关要求开展抽查。

二、主要内容

(一)水污染防治执法现场检查计划

检查范围:以省控、市控出境断面上游涉水企业、六盘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畜禽屠宰企业和结合辖区内存在的其他水环境问题为重点检查对象。

检查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水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与联网情况。

检查频次:每季度一次。

(二)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现场检查计划

检查范围:县城集中供热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强化企业大气排放和堆场管控。

检查重点:加强违法行为查处,综合运用在线监控、用电监控、无人机现场检查等“人防+技防”措施,精准查找违法线索,严格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证排污、偷排、漏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自动监控设施弄虚作假、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检查频次:第一季度一次、第四季度一次。

(三)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违法行为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计划

检查范围:辖区内涉及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的企业,涉及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3家医院。

检查重点:违规收集、贮存、倾倒、转运危险废物的企业;涉及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对象。

检查频次:第一季度一次、第四季度一次。

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计划

检查范围:“双随机”检查机动车检测公司。

检查重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否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

检查频次:每季度一次。

(五)自然保护区现场检查计划

检查范围: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检查重点: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检查是否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设施,是否存在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人为活动的检查。

检查频次:第三季度一次。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现场检查计划。严格控制现场检查频次和规模,统筹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要求,推行非现场执法,加强部门、区域协调联动,避免多头重复执法。强化执法公示,在官网等载体上主动公开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强化事前公开、事中监管、事后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积极通过“送法入企”等执法服务,指导帮扶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优化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利用无人机、在线监测、自动监控、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平台数据及科技手段提高非现场执法检查水平和问题发现能力,快速预警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高频次检查等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对合法合规企业实施无事不扰的监管原则。严肃查处各项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震慑。

()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强执法检查中的影像、视频资料收集,做好执法检查中的宣传报道。积极协同宣传、融媒体等部门,宣传报道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开展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先进做法,推动实现多层次、常态化监督。


附件:1.隆德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表

2.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

20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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