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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索引号 640423015/2026-0001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保障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建立健全权责一致、协同高效、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为我县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广电市场秩序,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投诉举报量同比下降30%以上;

2.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3.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实效,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4.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执法监督合力;

5.文化旅游广电市场环境持续优化,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监督重点内容

(一)文化市场执法监督

一是娱乐场所监管。重点对网吧、KTV等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严查接纳未成年人、传播有害内容、未按规定核对身份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每月开展1次常规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持续巩固“扫黄打非”工作成效。加强对书店、报刊亭等出版物经营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盗版、非法出版物等行为。重点检查中小学周边出版物市场,每学期开学前开展专项检查。三是营业性演出监管。规范营业性演出活动,严查未经许可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内容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等行为。对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演出活动实施全程监管。四是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审查其办学资质、师资力量、收费标准等方面,确保机构合法合规运营。

(二)旅游市场执法监督

一是加强旅游监管。针对六盘山红军长征旅游景区等重点景区,重点检查景区最大承载量管控、安全设施配备、门票价格公示、服务质量等情况,规范"太空舱"民宿、农家乐、采摘园等经营行为。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针对重点部位和高风险区域,采取不定期抽查,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消除。

(三)文物保护执法监督

一是文物保护单位监管。重点加强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严查破坏文物、擅自进行建设工程等行为。二是文物经营活动监管。规范文物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交易文物、走私文物等行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文物经营场所开展不定期检查。

(四)执法行为规范监督

一是执法程序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执法过程是否规范、执法记录是否完整、处罚决定是否合法等情况。每半年开展1次执法案卷评查,评查率不低于30% 二是自由裁量权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检查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建立健全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执法公平公正。三是执法纪律监督。严查执法人员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监督方式与机制

(一)日常监

1.案卷评查: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卷评查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重点评查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裁量的合理性。

2.现场监督:通过随同执法、现场巡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行为进行直接监督。

3.投诉举报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对涉及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依法核查、反馈结果。

(二)专项监督

针对特定领域(如出版物市场、网络文化、广播电视传播、文物保护、旅游市场等)、特定环节或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三)层级监督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对局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执法大队应定期向局机关报告执法工作情况。

(四)社会监督

通过公开执法信息、邀请媒体监督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的监督。

(五)考核评议

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评议结果作为评价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五、结果运用

(一)对监督中发现的优秀典型案例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二)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整改;

2.约谈相关负责人或执法人员;

3.通报批评;

4.建议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5.对确有错误的行政执法行为,责令及时予以纠正;

6.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监督结果与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干部使用等挂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执法监督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监督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提升依法监督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三)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各项配套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和标准,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常态化。

(四)保障工作经费: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障案卷评查、培训、调研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解释。





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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