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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索引号 640423017/2020-0004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市监局
行政处罚信息P
行政相对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涉及失信行为类型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注明处罚其他类别
王超身份证41232619******3334隆市监处字[2020]41号王超经营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案经营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案一般失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罚款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2、没收涉案的所有白酒;
3、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 

2020-11-022020-11-022020-11-16固原市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642224317717069E固原市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642224317717069E
没收非法物品
苏秀琴身份证64222319******282X隆市监处字[2020]47号苏秀琴经营过期化妆品案经营过期化妆品一般失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罚款1、没收过期化妆品;
2、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
3、罚款800元。 
0.080000 

2020-11-022020-11-022020-11-16固原市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642224317717069E固原市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642224317717069E
没收非法物品
王农琴身份证64222419******282X隆市监处字[2020]49号王农琴经营不合格化妆品案经营过期化妆品一般失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罚款1、没收过期化妆品;
2、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
3、罚款300元。 
0.030000 

2020-11-202020-11-202020-12-04固原市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642224317717069E固原市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642224317717069E
没收非法物品
张芳身份证64222419******1621隆市监处字[2020]51号张芳经营不合格化妆品案经营过期化妆品一般失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罚款1、没收过期化妆品;
2、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
3、罚款1300元。 
0.130000 

2020-11-202020-11-202020-12-04固原市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642224317717069E固原市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642224317717069E
没收非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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