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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尹家农药菜籽经销店涉嫌经营农药不执行农药采购销售台账制度予以撤销立案的公示

索引号 640423014/2022-0002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22年3月27日我局接到隆德县联财镇派出所电话,称我县联财镇街道尹家菜籽农药经销店经营的农药杀鼠剂(溴鼠灵液剂),在农户使用后致另一农户羊只死亡,要求调查。2022年3月29日-4月1日经县农业农村局主管领导批准,委派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调查。

经执法人员调查,尹志忠经营农药不执行农药采购销售台账制度案达不到立案条件,由隆德县农业农村局予以撤销立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4-6011385    0954-6011773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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