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3014/2022-0002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4-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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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隆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2022年3月27日我局接到隆德县联财镇派出所电话,称我县联财镇街道尹家菜籽农药经销店经营的农药杀鼠剂(溴鼠灵液剂),在农户使用后致另一农户羊只死亡,要求调查。2022年3月29日-4月1日经县农业农村局主管领导批准,委派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调查。
经执法人员调查,尹志忠经营农药不执行农药采购销售台账制度案达不到立案条件,由隆德县农业农村局予以撤销立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4-6011385 0954-6011773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