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索引号 640423017/2022-0010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市监局



隆德县市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结果

处罚有效期

1

隆市监处罚【2022】36号

隆德县星欣洗化店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隆德县星欣洗化店

92640423MA772W2U20

  

吕盼盼                            

6422241987****1026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2、罚款1000元。

  

2022/6/13-2022/6/28

2

隆市监处罚【2022】22号

隆德县选择美业理发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隆德县选择美业理发店

92640423MA75XGNL6U

  

魏娜                              

6402041982****0021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2、罚款2000元。

  

2022/6/10-2022/6/25

3

隆市监处罚【2022】32号

隆德县恒济大药房未按处方规定销售处方药案

罚款

未按处方规定销售处方药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隆德县恒济大药房

92640423MA76B28950     

张兄弟                            

6422241975****3610   

1、罚款1000元。

  

2022/6/3-2022/6/18

4

隆市监处罚【2022】33号

隆德县艳姿化妆品店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隆德县艳姿化妆品店

62640423MA761RTA0G

张旭                              

6422241983****2011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2、罚款1000元。

  

2022/6/9-2022/6/24

5

隆市监处罚【2022】13号

宁夏杞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及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案

罚款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宁夏杞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91640100763207616D

张小林

3522301975****0318

1、罚款26581.17元

2022/6/7-2022/6/22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