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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长荣销售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牛肉案不予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640423014/2024-0026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农业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当事人马长荣销售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牛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由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隆农(动监)不罚〔2024〕17号),并对当事人做出批评教育,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4-6011385    0954-6011773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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