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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索引号 640423017/2025-0000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市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

行政处罚结果

处罚有效期

隆市监处罚【2024】48号

隆德县张巧娥豆腐坊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豆芽案

罚款

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豆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第一款

隆德县张巧娥豆腐坊

92640423MA767BF17P

张巧娥64222419******2420

1.没收违法所得248.8元

2.罚款人民币30000元。

  

2025/1/2

2025/1/17

隆市监处罚【2024】72号

隆德县曹娥娥饰品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案

罚款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隆德县曹娥娥饰品店

92640423MAC5QB2LXM

郝建红14112419******009X  

1.没收涉案的水暖电热毯2条;

2.没收违法所得22元;

3.罚款人民币390元。

2024/12/31

2025/1/15

隆市监处罚【2024】63号

隆德县梦悦阁服装批发中心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案

罚款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隆德县梦悦阁服装批发中心

92640423MACAJU9D74

赵婷43052119******0543  

1.没收涉案的纤维制品12件(套);

2.没收违法所得398元;

3.罚款人民币2136元。

2024/12/31

2025/1/15

隆市监处罚【2024】74号

隆德县尊雅家纺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玻尿酸美肤养颜被案

罚款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玻尿酸美肤养颜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隆德县尊雅家纺有限公司

91640423MADMJH481D

何旭辉64222419******0639

1.没收涉案的玻尿酸美肤养颜被1条;

2.没收违法所得20元;

3.罚款人民币330元。

2024/12/31

2025/1/15

隆市监处罚【2024】71号

隆德县亨得利眼镜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案

罚款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隆德县亨得利眼镜行

92640423MA762QXC5K

崔以保33260119******2517

罚款人民币300元。

2024/12/31

20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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