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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小弟销售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案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640423014/2026-0001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隆德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当事人杨小弟销售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由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做出隆农(农安)罚〔202519号行政处罚决定,已由当事人在法定限期内履行完毕(罚没款¥3700.00已缴纳到隆德县非税收入集中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号码:0036044003),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6226—34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隆德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4-6011385 0954-6011773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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